“结识新友,不忘老友。”伴随海内外足迹,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与外国友人的交往故事,成为一段段跨越山海的“老友记”;和老朋友代代传承的友谊,也投射着“国之交在于民相亲”的中国外交理念。
有的老友结缘于年少之时。老挝重要领导人贵宁·奔舍那的后人曾在中国求学多年留下青春的足迹,其中萨马诺·奔舍那等不少人都是习近平在北京八一学校求学时的校友。
2010年,时任国家副主席的习近平访问老挝时,专门抽时间与奔舍那兄妹会面。2017年,习近平对老挝进行国事访问期间,再次与这些老朋友、老同学相见。从在八一学校时奔舍那家族几个孩子穿的古铜色灯芯绒裤子,到他们打扫卫生的情景,习近平都记忆犹新。在萨马诺·奔舍那眼中,习近平一直都没有变,“习主席是一位重情重义的人,无论跟谁有过交往他都不会忘记”。
资料图:2021年10月15日,“澜沧号”动车组通过中老友谊隧道内的两国边界。新华社发曹安宁摄有的友谊始于早年的工作机缘,在常来常往中愈加深厚。1985年,时任河北正定县委书记的习近平赴美国艾奥瓦州马斯卡廷考察,萨拉·兰蒂女士负责接待工作。27年后,习近平再访马斯卡廷,来到兰蒂家中与老友重叙友谊。兰蒂说,习近平走进客厅的那一刻,整间屋子沸腾了。他一直在和老朋友们聊天,都没顾上吃饭。“他依然记得当年发生的每一件事,与老朋友们有聊不完的话。我们有太多回忆要重温。”
2018年,兰蒂撰写的回忆录《老朋友:习近平与艾奥瓦的故事》正式出版。2022年,她致信习近平感谢他对老朋友的珍贵情谊。习近平则在复信中希望兰蒂女士和艾奥瓦州老朋友们继续为中美两国人民友好作出新的贡献。
习近平跨越山海的“老友记”,不仅体现着中华文化中“人莫若故”的友情观,也是国际友谊的“双向奔赴”,是人与人之间走向心灵相通的一段又一段旅程。
在那次老挝“同学会”上,一起与习近平会面的,除了萨马诺兄妹,还有他们的下一代。“习主席特别着重讲了,要多跟下一代讲述我们自父辈开始的友谊,要把友谊一代又一代传承下去。”萨马诺说。
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州原州长培根自年轻时代就对中华文化十分痴迷,任期内多次访华,并由此与当时在福建工作的习近平成为好友。2001年正值福建省和塔州建立友好省州关系20周年,培根被授予“福建省荣誉公民”称号,习近平则接受了培根“到塔州走一走、看一看”的邀请。
后来培根不幸早逝,习近平2014年访澳期间专程去看望了培根的家人。培根的长子马克表示将积极促进和中国的经贸合作,次子斯科特则说,今后要带着女儿去中国。
国之交在于民相亲,民相亲在于心相通。习近平“老友记”经由岁月的陈酿,正越来越成为中国与世界交往大篇章的一部分。
资料图:厦门大学美籍教授潘维廉。厦大供图习近平的多年老友、厦门大学外籍教授潘维廉出版《我不见外——老潘的中国来信》一书,从外国人视角讲述中国改革开放的故事,帮助世界更好地读懂中国。这份浓浓的中国情,让习近平很感动。
从另一个角度看,习近平的“老友记”以及蕴含其中、穿越千山万水的情谊,也是中国长期以来交往国际朋友的缩影。
回顾历史,被称为中国人民“老朋友”的国际友人有许许多多,从载入史册的白求恩、埃德加·斯诺、艾格尼丝·史沫特莱,到如今的潘维廉、兰蒂等人,中国和老朋友的友谊代代传承,见证了国际合作朋友圈的不断壮大。
这也正如习近平所指出的,“中国人民是重情义的,我们永远不会忘记曾经风雨同舟、相互理解和支持的老朋友”。(完)(图片素材来源:新华社、中新社、中新网)
河南平顶山一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21人被追责问责******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清风平顶山”微信公众号消息,河南省平顶山市纪委监委3日发布关于鲁山县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通报表示,平顶山市纪委监委深入调查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共追责问责21人。
2021年4月23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导组移交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等人非法生产并处置铝灰渣问题线索后,平顶山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市县两级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对存在环境监管失职失责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现通报如下:
一、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
经查,2019年6月,原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为非法牟利,伙同张良镇张南村村民冯延伟等人,从事铝灰渣加工回收金属铝业务,并将产生的废铝灰掩埋在冯延伟经营的宇航皮具厂内及该厂北侧500米的土地内。经河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鉴定,该厂加工、处置的铝灰原料和倾倒物均属于“危险废物”,该掩埋点共非法占用耕地4.5亩,其中基本农田1亩,现场共清理废物、废铝灰16819吨,由此形成的环境损害赔偿金额为3868万余元、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金额78万余元。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鲁山县环保局)、鲁山县张良镇人民政府、鲁山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执法不严,履职不力,在环境监管、耕地保护等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二、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本案共追责问责2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判处刑罚4人,开除党籍4人,开除公职4人,政务撤职2人,调离环保工作岗位3人。
王炳方,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污染环境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李庆涛,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李苏南,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副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陶林超,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工作人员,严重职务违法,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刘广跃,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安华延,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副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另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鲁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原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陈新兴等5人,违反工作纪律的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李永军等7人,违反工作要求的鲁山县张良镇国土资源所原负责人孙自合等3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