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发布环境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 涉严惩走私“洋垃圾”******
中新社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1日发布环境公益诉讼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一件案例关于司法保障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
案情显示,有不法分子在韩国组织了一票138.66吨的铜污泥,并以铜矿砂品名制作虚假报关单证。该票固体废物被海关查获后滞留港区,无法退运,危害中国生态环境安全。经评估,涉案铜污泥中含有大量重金属,处置费用为1053700元(人民币,下同)。
此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涉案公司及人员分别作出刑事判决。另据该院作出的民事判决,被告米泰公司、被告黄德庭、被告薛强、被告华远公司须“连带赔偿非法进口固体废物(铜污泥)的处置费1053700元”。华远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12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表示,该案明确侵权人走私固体废物,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或者具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重大风险的,应当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侵权责任,赔偿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无害化处置支出的合理费用,有效解决“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生态保护困局。
发布案例的同时,杨临萍也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生态环境公益保护的中国司法实践。她说,2013年以来,全国法院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司法确认案件1.6万余件。
杨临萍还说,全国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或组织2426个,中国成为全球唯一建成覆盖全国各层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的国家。
记者从会上获悉,长江流域、黄河流域各地法院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审判组织,实现流域重点区域全覆盖。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刘竹梅表示,黄河保护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最高法即将召开专门会议就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作部署。(完)
保尔森基金会副主席戴青丽:推动全球投资和贸易的绿色转型 中国将大有可为******
中新网蒙特利尔12月8日电 “当前,人类面临着生物多样性丧失和气候变化的双重危机,唯有全球同舟共济、齐心协力,方能化解这些危机。”保尔森基金会副主席兼总裁戴青丽在COP15第二阶段会议“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共建清洁美丽世界”边会上作视频发言时表示。
当地时间12月7日,COP15第二阶段会议“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共建清洁美丽世界”边会在加拿大蒙特利尔举行,边会由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中国新闻社主办,中国新闻网承办。
保尔森基金会副主席兼总裁戴青丽在边会上作视频发言。 尹灵 摄戴青丽表示,就体量和影响力而言,中国在推动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可以发挥关键性的作用。中国生物多样性丰富,珍稀物种繁多,对这些自然瑰宝的有效保护本身就是对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事业的巨大贡献。
“同时,中国在全球投资和贸易中的中枢地位日益凸显。中国的境外投资决策和大宗软商品贸易实践,对东道国或商品来源国的自然环境会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在推动全球投资和贸易的绿色转型方面,中国将大有可为。”
戴青丽指出,中国已开始采取行动推动环境可持续性。例如,“生态文明”不仅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天人和谐”的传统理念,还成为了指导近期政府决策的根本性原则,为自然生态保护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在国际投资和贸易领域,中国已经发布了包括“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在内的多个指南,为开展负责任的境外投资合作搭建了框架。中国商务部制定的“十四五”部门规划中,首次明确提出建设绿色贸易体系的目标,这将为开展可持续大宗商品贸易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戴青丽表示,中国也正在成长为绿色金融的领跑者。例如,中国绿色债券的发行规模位居世界前列;中国担任了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的共同主席,也在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中牵头开展生物多样性对金融稳定的风险评估。中国政府相关部门还在研究和探讨在债务重组中实施“债务换自然”或“债务换发展”机制,兼顾债务国的生态和社会效益。(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