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亩洼地生态修复 河北鸡泽废弃坑塘变身致富“聚宝盆”******
中新网邯郸1月12日电 (王天译 祁鹏飞)临近春节,河北省邯郸市鸡泽县风正乡的六方湖内,400亩藕田迎来丰收,藕农们蹚在过膝深的水塘里,搜寻藏在淤泥中的莲藕。
六方湖湿地总面积1060亩,其中湖面占地660亩。据鸡泽县风正乡党委书记李召峰介绍,此处曾是一片洼地,由于紧邻洺河,每到汛期常常会被水淹没,后期的排水、消毒、清淤又极耗费资源,因此被搁置撂荒。为盘活资源,2015年,鸡泽县通过整修地形、挖渠引水、构建湿地生态系统,将废弃坑塘打造成了湿地公园,改善周围环境的同时还提高了洺河鸡泽段的调蓄能力。
图为藕农们正在采挖莲藕。 金华 摄“之前这里是个烂泥潭,一到夏天气味难闻,我们村的人都绕道走,自从建了六方湖以后,生态环境好多了,每天都有不少人来这游玩,还有不少珍稀鸟类在这安家。”正在采藕的风正乡东六方村村民王国强说。
优良的生态不仅吸引了鹭鸶、戴胜、黑翅长脚鹬等10余种国家重点保护鸟类及50余种珍稀鸟类栖息,还引得莲藕客商来此投资。今年初,鸡泽县流转了湖边的400亩涝洼地,建起了莲藕种植基地,基地与周边村庄签订用工合同,带动了周边农民就业。
“在这上班离家近,一天有150元收入,还不耽误种地。”东六方村村民王荣申说,农闲时他便来莲藕种植基地当起了藕农。
图为藕农们正在采挖莲藕。 金华 摄据鸡泽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田志现介绍,六方湖生态修复以来,鸡泽县通过引进“莲藕+鱼虾”绿色循环种养模式,既提高莲藕和鱼虾产量,又减少施肥量和农药使用量,实现了良性循环,藕塘的管理和采收也为附近村民累计创造100余个就业岗位,人均年增收8000元。下一步,鸡泽县将继续探索生态价值转化途径,让百姓享受更多生态红利。(完)
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